关于于伟、邬志辉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院、所、中心:
根据学校《关于于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》(东师干字[2014]13号文件)和《关于邬志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》(东师干字[2014]14号文件),学校决定聘任:
于 伟为304永利集团校长助理、附属小学校长;
邬志辉为304永利集团部长、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主任、教育部东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、《中小学教师培训》杂志社社长。
免去:
于 伟的304永利集团部长、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主任、教育部东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、《中小学教师培训》杂志社社长职务;
邬志辉的304永利集团社会科学处处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304永利集团
2014年8月1日